2017年7月23日至8月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老挝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在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举行。老挝沙耶武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阿弥•雄亚龙率老挝高级检察官研修班一行14人参加了此次研修。
7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会见了研修班全体学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副厅级检察员龙梅、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理论教研部主任温辉出席开班仪式。
研修期间,5名教授和检察业务专家为研修班学员讲授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及司法体制改革、中国基本国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情况介绍、中国特色刑事执行检察制度、中国特色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中国特色公诉制度等专题。为加深对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了解,交流培训基地还组织研修班学员赴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观摩中国刑事案件庭审程序,考察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一站式”综合检务服务平台建设,参观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钦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了解青少年法制教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及失足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并组织广西和老挝检察机关召开工作座谈会。
研修结束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继胜总结了此次研修成果并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研修班学员普遍对课程设计和活动组织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研修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通过14天的专题讲座、座谈研讨、庭审观摩、考察学习等方式,研修班学员既了解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又感受到中国人民的热情和友好,促进了中老两国检察机关的交流,加深了中老两国人民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