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刑事诉讼法(杂项修正案)》正式生效

  时间:2025-05-24 来源:新加坡内政部与律政部  

据新加坡内政部与律政部联合报道,2024年《刑事诉讼法(杂项修正案)》于2024年2月5日在议会通过,现正分阶段实施。本阶段涉及的修正案包括(a)授权执法机关(LEAs)调查保释和潜逃罪行;(b)进行法医检查(FME)。这些修正案将于2025年5月26日生效。

关于调查保释和潜逃罪行的修正案

这些修正案将授权指定非警察执法机构调查其管辖范围内的,且由原罪罪行所引发的保释和潜逃罪行。目前,这些执法机关必须寻求警方的协助来进行调查。

关于法医检查的修正案

法医检查旨在获取法医证据(如采集血样或DNA拭子),这对于相关调查,尤其是针对强奸等严重性犯罪的调查至关重要。

修正案为法医检查的实施制定了法律框架,明确了流程和保障措施,并使得刑事调查能更有效地进行。其包括:

(a)赋予警察要求被指控人接受法医检查的权力。如果被要求接受法医检查的被指控人在无合理理由情况下予以拒绝,即构成犯罪。

(b)法医检查实施的立法保障。例如,只有执业医师才能对身体进行医学检查和侵入性医学程序。进行法医检查的人员还必须在开展检查前确信该法医检查不会危及受检者。

(c)在特定例外情况下(如依据自称被害之人的年龄、身体和精神状况),据称被害人在接受法医检查前,需获得其本人或其被授权决策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知情同意。

(d)防止未经授权传播通过法医检查程序所获材料的新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确保检方无需向辩方提供或出示此类材料(如私密图像),且仅在辩方提出请求时,允许辩方在警察局或法庭场所等指定地点查阅此类材料。

该法案下的其余修正案将在后续阶段生效。

编校:江皓晴 侯时祺 贺奕文 吕浩然

责编:孙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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