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瑞士之间没有刑事司法协助双边条约,但是,2019年中国向瑞士提出移交瑞士银行资料和冻结该银行账户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得到瑞士检察机关的支持。被追诉人就联邦检察院支持中国的决定向瑞士联邦刑事法院提出了抗告。法庭基本支持中方的请求,但指出,裁决是否继续冻结银行账户,取决于中国能否作出没收被追诉人在瑞士银行账户中财产的决定,因此抗告人部分抗告成功。这是一起非常有研究价值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例。瑞士对无条约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适用多部法律,允许对执行机关提供司法协助的最终决定提出抗告,瑞士检察机关是办理协助案件的重要机关。本案既有宝贵的经验,也有值得总结的不足,为中国和瑞士及其他国家谈判签订刑事司法协助 双边条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背景下,“涉外检察” 已成为检察学标识性概念。它源于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实践,2024 年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及相关意见对其系统阐释,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涉外法治的凝练。 “涉外检察” 具中国特色自主性,立足中国视角解决涉外问题,以中国检察制度为路径。其内涵丰富,含检察外事与涉外检察业务,兼具法律监督与办案职能,二者融合推动涉外检察发展,为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检察支撑。
针对网络犯罪全球化带来的传统跨境司法协作瓶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学者、《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中方专家裴炜指出,我国应推动跨境刑事司法从单一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转向多元化国际合作,对接 2025 年 10 月在河内开放签署的全球首个普遍性网络犯罪公约新规则。她建议通过修法拓展合作方式,搭建 24/7 快速联络机制,以检察机关为程序枢纽,在守住主权边界的同时,破解电子证据取证时效难题,完善全球网络犯罪治理协同体系。
涉外业务是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提升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要紧紧围绕“理念提升、办案指导、规则提炼、专题研究、人才培养”五大抓手,切实做好涉外经济犯罪检察工作。
2026 年 3 月 19 日,中国政法大学与广西民族大学在北京签署涉外法治人才马来西亚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协议。中国政法大学依托扎实的法学学科基础,广西民族大学发挥面向东盟的区位与合作资源优势,双方将协同培养政治坚定、专业过硬、国际视野开阔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深化面向东盟的实践导向人才培养,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国际化布局,为中国 - 东盟区域法治合作与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刘丽娜指出,数字经济全球化下,涉外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呈现跨境化、技术化、隐蔽化特点,司法实践面临电子数据易灭失、跨境取证难、主观明知证明难、证据审查标准不统一等突出问题。文章结合典型案例,梳理三类案件证据审查难点,总结检察机关以技术可信性补强程序瑕疵、依托境内证据链认定跨境事实、运用间接证据推定主观故意等实践经验,提出从技术审查、主观推定、境外证据标准、刑民行程序协同等方面完善证据规则,为强化涉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深化国际司法合作提供参考。
何志鹏指出,涉外法治能力建设是提升涉外法治水平、完善涉外法治体系的关键。涉外法治能力涵盖认知、判断、决策、规划、执行、适应、理论创新、表达等九大核心维度,形成国家 — 机构 — 个人有机融合的动态能力架构。提升涉外法治能力,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筑牢基础能力与法律根基、保障信息获取、健全协调机制、坚定道路与理论自信,推动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协同跃升,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全球治理,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6年2月4日上午,北京市检四分院举办“涉外守正·精准护航”涉外检察工作成果展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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