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共和国总检察署

   

新加坡共和国总检察署(简称“AGC”)是国家机关,其使命是担任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和法治的维护者。

新加坡共和国总检察署由总检察长领导,总检察署同时担任公诉机关和政府的法律顾问。作为公诉机关,新加坡共和国总检察署掌控所有刑事法律程序并在法庭上进行公诉。作为法律顾问,新加坡共和国总检察署就所有法律事务向政府提供建议,代表国家处理诉讼事宜,并起草合同、条约和立法等法律文书。

公诉人职能

(1)总检察长被赋予可就任何罪行提起、进行或中止法律程序的权力。

(2)总检察长的职责具有独立性,不受政府约束。

(3)约200名法律官员被委任为副检察官,负责处理刑事诉讼事宜。

政府法律顾问

(1)总检察长就法律事务向政府提供建议,并履行总统或内阁指派的其他法律职责。

(2)总检察长代表政府参与所有由政府提起或针对政府的法律诉讼,包括在国际领域的相关诉讼。

(3)总检察长还负责起草条约和合同等法律文书。

立法起草 

(1)总检察长负责起草所有政府法案和附属立法。

(2)新加坡共和国总检察署提供立法起草和咨询服务,以支持政府实施其政策。

(3)新加坡共和国总检察署在新加坡法规在线网站上提供新加坡法律的免费在线访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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