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与东盟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

   

第五届中国与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于2008年11月11日至13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达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菲律宾共和国尤文斯托•祖诺总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文莱达鲁萨兰国基弗拉维总检察长、柬埔寨王国渥维通总检察长、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穆沙塔•阿瑞冯副总检察长、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朗士•塞邦黄副总检察长、新加坡共和国副总检Koh Juat Jong、泰王国阿诺查。空马拉副总检察长、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Khuat Van Nga副总检察长。

会议在热情、友好的氛围中成功地举办,进一步加深了传统友谊而且结识了新的朋友。与会代表表示,虽然当前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他们各自的国家产生了影响,但他们打击跨国犯罪的坚定目标是不会被阻止的。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打击跨国犯罪的有效合作”,会议讨论了加强和巩固相互合作以及在中国与东盟各国家检察机关的有效交流必要性。

在之前的中国与东盟总检察长会议中,来自不同国家的代表达成以下共识:

1 、加强司法合作,保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和安全;

2 、加强在打击恐怖主义、贩卖毒品、贩卖人口、洗钱、计算机犯罪以及其他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司法合作;

3、加强检察机关的交流。

在此次会议上,与会代表重申、强调了切实履行以往协议,并且达成了一下共识:

1、建立打击犯罪的双边司法协助的综合机制;

2、协调国内法律,使之符合以国际标准;

3、指导检察机关和法律执行机构的合作;

4、在会员国内履行检察官交流项目;

5、加强培训和技术援助;

6、建立在调查、拘捕、起诉、引渡、证人交换、证据共享、讯问、查封、没收犯罪所得等方面的双边和多达司法协议。

为加强在中国与东盟成员国的合作与交流,与会的总检察长 一致同意该会议机制要继续举行,并同意下一届会议的主办国是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本协议于2008年11月13日在马尼拉签订。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份用英文和中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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