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基本情况
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于2013年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成立,是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下达的全国培训会议任务,同时与甘肃开放大学合作开展法律专业本、专科学历教育,是甘肃检察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
学院现有兰州、天水两个校区,兰州校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占地面积2.3亩,总建筑面积13599平方米,为初期全省检察教育培训奠定了坚实基础;天水校区坐落于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地处麦积山人文生态圈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建设用地89.94亩,总建筑面积38897平方米,由综合教学楼、会议中心、行政中心、活动中心、公寓楼等8栋单体建筑组成,大套、中套、单间、标间等各类住宿用房308间,各类教室、研讨室、学术报告厅等各类教学用房26间,配套餐厅、体育馆、图书馆、办公室等辅助设施,可同时容纳360余人在院学习。
二、师资及课程建设
学院秉持按需施教、精准培训原则,建立了灵活高效的动态师资配置机制。根据班次培训主题和对象,从全国范围内邀请相关领域教授学者和实务专家来院授课。师资构成上,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省检察院及各省检察官学院、省内外知名高校等广泛资源,建立了业务领域全覆盖、梯度健全的师资库。学院还建立了师资动态管理和评估机制,通过学员评价、教学效果反馈等方式不断优化师资配置,确保教学内容紧贴司法实践,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课程建设方面,学院深度挖掘培育本土特色资源,将省博物馆、八路军驻兰办事处、天水工业博物馆、平南乡村振兴示范点等10余家单位作为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兰州市院、张掖市院、庆阳市院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拥有优质丰富的课程资源,涵盖国家检察官学院、部分省检察官分院精品课程,以及《长征在甘肃》《丝绸之路与古代经济文化交流》等一批陇原特色课程资源。
三、学院办学特色
学院精准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结合甘肃省检察院部署的“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黄河流域非法采砂和守护陇原文化遗产”等专项监督活动,依托与青海、四川、宁夏、陕西等周边省份建立的检察协作机制,计划组织跨区域联合培训项目,通过交流互鉴、协同教学,提升检察官案件办理和协同治理能力,凝聚区域保护合力。
学院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结合甘肃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枢纽地位,可面向中亚、南亚等国家承接涉外培训班次,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天水校区位于中国地理版图中心位置的区域优势,可承接全国各地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队伍建设、数字检察建设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打造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地和司法协作交流桥梁。
同时,学院紧盯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结合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在长城、革命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的专项行动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可承接文物保护相关检察培训班次,创新依托大数据应用平台、无人机等智能技术开展实战教学,全面提升学员智慧检察应用能力。将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融入教学内容,着力强化检察人员办案实战能力,为服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中华文化传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Copyrights©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1703149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