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博学且践行,强我之素能。作为孔孟之乡、好客山东的检察官培训主阵地,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坐落在素有“天下泉城”美誉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2866号,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体三翼,覆盖全省。山东分院于2004年4月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17年11月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与信息特色培训基地,连续十八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除主院区外,目前有三个市级分院(分校区):面朝大海、开放包容的青岛分院(东校区);红色沂蒙、继往开来的临沂分院(南校区);江北水城、卓越秀美的聊城分院(北校区)。其中,临沂分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基地。
设施一流,功能完备。山东分院主院区地处济南市东南部龙洞风景区旁,依山傍水,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设有大、中、小型多种类教室,能容纳300人的报告厅、140人的多功能厅适合于大规模的集中教学;4个40-80人不等的中型教室适合于小规模或小班化教学;4个20-30人的小型会议室适合于研讨交流。有学员宿舍114间,学员餐厅2个。有室内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活动场地,室外小型足球场地,图书室、健身房等学习活动设施。三个市级分院设施自成体系,一应俱全。
师资齐全,保障有力。山东分院持续推进“四库”建设,省检察院每两年为分院聘请一批检察兼职教师,2022年底选聘2023-2024年度50名,2024年底续聘、新聘2025-2026年度78名,既有专家教授、省政法部门及厅局业务骨干,也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成员和一线办案精英。分院录制有各类教学课程70余期,在各层级培训中使用。积极推动全省检察机关获评的全国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转化为教学案例,常态化邀请全国、全省、市三级院检察业务专家和优秀办案检察官授课,组织到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基层院现场教学,实现检察实践与教育培训的良性互动。
现场教学,特色鲜明。着眼培训“一体化”建设,深度打磨临沂、章丘等特色现场教学点,临沂线路以红色基因、党性党风教育为主题,章丘线路以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为主题,通过“体验+互动+研讨+融合”的教学模式,将强党性、立检魂与提能力、长本领有机结合,创新发挥现场教学在检察培训和党建业务融合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以规范现场教学方式为抓手,强化对各校区教学业务指导,着力完善分院与各校区沟通交流机制,增强“一院四区”培训协调。
山东分院欢迎您!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Copyrights©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1703149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