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

  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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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以下简称“广西分院”)于2013年9月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成立,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合署办公。2016年9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成立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2017年11月,最高检确定广西分院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特色培训基地,同时将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纳入特色培训基地管理范畴。

广西分院位于南宁市东部仙葫大道,邕江之滨,依山傍水,项目总用地面积220亩,分二期规划建设。一期工程占地面积90亩,总建筑面积43000多平方米。二期占地129亩,目前正在规划中。已使用主体建筑包括综合教学楼、瑞德楼、学员公寓、体育馆及教工楼,可实现教学、住宿、餐饮、运动等功能,能同时容纳培训学员380人。广西分院依托智能化推进现代化教学系统建设,其中,模拟教学系统具备模拟审讯、庭审、接访等实战教学功能;会议系统具备实时直播、点播、导播、课程录制、视频互动及教学分析功能。

广西分院以“立足广西、服务全国、面向东盟”为目标,突出政治训练和检察履职能力培训,在检察教育培训中积极探索“专题教学、案例教学、实训教学、模拟教学有机结合”的多样化教学模式。每年集中培训辖区内各类检察人员约4000人(次)。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特色培训基地,突出边境地区刑事检察工作特色,侧重培养和提升基层检察人员办理边境地区刑事案件综合能力素质。每年举办全区基层院刑事检察业务实训班、开展“检察教育基层行”活动,组织教师,精选课程到基层检察院送教上门,切实提高检察人员办案实务水平。同时,广西分院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的作用,不断加强检察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承办越南、老挝、柬埔寨、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东盟成员国、中亚南亚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高级检察官法官研修班。研修人员涵盖各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或总检察院、省级检察院、特别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

广西分院注重打造特色培训师资团队,目前有专职教师9名,聘任资深检察官、业务骨干以及高校、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等约100人,建立兼职师资库,并根据培训需求和教学效果对师资库进行动态管理。注重专兼职教师的能力培养,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最高检、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课程研发评选以及巡讲活动,先后有8人入选最高检西部巡讲团,25人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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