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联合声明

   

与会代表团回顾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于2004 年成立之初,即旨在加强中国和东盟国家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此次会议巩固了现存友好关系。

围绕“加强打击金融犯罪合作”这一主题,与会各代表团重申其致力于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以促进中国和东盟各国的和平、安全、繁荣与可持续发展。

鉴于金融犯罪的复杂性日益加剧,与会各代表团确认有必要就检察策略方面的最佳实践进行交流,以应对打击此类犯罪所面临的挑战。

为此,我们,与会各代表团团长,

认识到金融犯罪具有跨国性和不断演变的特点,以及此类犯罪对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稳定与安全所构成的挑战,

决心通过加强合作与协调,开展有效检察工作,打击和遏制金融犯罪,保护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稳定与安全,

重申我们致力于相互协助、信息共享、能力建设,以及国际公约和区域协定中所载明的旨在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各项原则,

在此声明:

1.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支持对监管框架和法律工具进行检查和改进,以确保我们能够有效打击金融犯罪; 

2.我们将通过包括刑事司法协助在内的国际合作渠道, 促进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在金融犯罪调查和起诉方面的信息共享,并适时直接开展中国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 

3.我们将支持采用最佳实践应对打击金融犯罪的挑战, 包括利用先进的法律技术工具预防和打击跨国金融犯罪; 

4.我们将通过培育持续学习、分享观点和有利于职业发展的文化,为中方和东盟各国检察机关提供培训、交流和教育的机会,以促进金融犯罪检察专业能力提升; 

5.我们将支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教育公众和企业了解金融犯罪的风险和后果,提升认识,提高警惕,并促进遵守反金融犯罪措施; 

6.我们将支持加强执法机构、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从而在打击金融犯罪方面形成多方参与的应对方式。 

与会代表团感谢新加坡主办第十四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欢迎2025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举办第十五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 

本声明于2024年10月29日在新加坡以英文签署。 


友情链接

Copyrights©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1703149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