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时间:2025-11-01  

“新时代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京成功举办

  ——《法治宣传教育法》实施首日,各界共话涉外法治宣传新篇章

2025年11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之际,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主办,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承办,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网站协办的“新时代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大厦成功举行。

全图 1.jpg

学术研讨会会议全景

本次会议聚焦新时代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基本问题,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移民局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法学会等全国性团体,北京市的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新闻媒体以及中小学校的六十多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1..jpg

北京外国语大学党委副书记   贾德忠作开幕式演讲

2.jpg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李玉萍作开幕式演讲

1.jpg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   刘志远作开幕式演讲

4.jpg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洪文建作开幕式演讲

主持人.jpg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丁相顺主持本环节

主办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刚刚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本次会议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规定的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就法治中国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网络媒体传播方式普及的时代背景下,涉外执法、涉外司法、涉外法律服务与中国企业“走出去”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需求进行了讨论,重点探讨了法治文化国际传播的内容提炼与叙事方式、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面向和指向、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面向青少年的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和出海“走出去”企业的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等内容。

会议专家充分肯定了《法治宣传教育法》确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对于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民法律素养、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意义。《法治宣传教育法》第10条明确规定:“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第32条进一步规定:“国家加强对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对外援助的企业以及出境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引导其遵守我国和当地法律,防范和应对法律风险。”这是我国首次以明确的立法形式,对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作出比较详细、具体的规定。可以说,《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与路径,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是全面依法治国在涉外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   王晓东作主旨发言

司法部涉外法治局一处调研员   陈擘作主旨发言

商务部条法司副处长   杜峰作主旨发言

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中心副主任   王琳洁作主旨发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   李锐作主旨发言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事务室主任   张海征作主旨发言

12.jpg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张燕龙主持本环节

《法治宣传教育法》所确立的“谁执法谁普法”,各种国家组织“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各类涉外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和维护自身权益。涉外法治建设和有效的涉外法治宣传可以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中外主体合法权益、中国企业顺利出海等提供有力保障。涉外法治和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具有多维面向,要面向包括前往域外国家学习、生活的中国公民、中国企业,使其能够了解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风俗,避免各类法律风险,帮助其树立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涉外法治宣传教育也要面向各类来华主体,要以有效的方式向其宣讲中国法律制度、法治文化,使其知法、守法,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中外合作和交流。

在互联网新媒体时代下,涉外法治宣传也要守正创新,在形式、内容等方面与时俱进,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及时跟踪、采集鲜活的事实材料,有效使用人工智能等手段,采用受众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语言形式、媒介手段,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在涉外法治宣传教育中,培养知己知彼、具有中外法律知识、可以使用外国语言形式阐释中国法律制度、知识体系、文化特性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至关重要。本次会上,来自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法学院校的实务人员、学者与专家,就法治文化的国际传播、复合型人才培养、模拟法庭比赛、人权交流等重点领域的理论问题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重点交流。

与会专家和学者充分肯定北京外国语大学开设101种外国语言教学和培养区域国别法律人才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中起到的关键性作用,认为复合学生的外国语言基础和区域国别法律知识,将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掌握中外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涉外法治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从而为构建系统化、专业化的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格局储备更多的有生力量。

合影(1).jpg

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责编:孙亚南


友情链接

Copyrights©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1703149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