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发布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繁荣实施计划

  时间:2026-04-13 来源:东盟官方网站  

据东盟官方网站消息,近日,东盟发布《东盟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繁荣实施计划(2026-2030)》(以下简称《实施计划》)。该计划是落实2023年东盟领导人通过的《东盟蓝色经济框架》的核心落地性文件,严格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国际条约与全球治理议程,围绕区域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全面部署,重点就完善跨境海洋合作制度规则、深化成员国海洋领域协同治理、强化跨国界海洋事务执法协作等作出系统性安排,为东盟未来五年蓝色经济发展与跨境海洋合作划定了清晰的实施路径。

2021年东盟领导人通过《东盟蓝色经济宣言》,2023年正式出台《东盟蓝色经济框架》,为区域蓝色经济发展确立了总体原则与方向。本次发布的《实施计划》,是东盟蓝色经济治理体系中具有指导性的重要实施文件,其内容与《东盟经济共同体2026-2030年战略规划》全面衔接,直面当前东盟跨境海洋合作的核心制度痛点,明确指出区域内存在成员国海洋治理体系碎片化、跨国界海洋事务协同机制不健全、各国海洋领域相关制度衔接不畅、跨境非法、不报告和无管制捕捞治理存在制度壁垒、跨境海洋生态保护面临管辖分割等突出问题,将完善跨境海洋合作制度体系作为本次实施计划的核心任务。

针对跨境海洋治理的重点问题,《实施计划》提出重点健全成员国间海洋执法协作与联合治理的制度机制、推动成员国间建立联合管理与执法协作的常态化制度机制、推行基于科学与生态系统的渔业管理模式、完善跨境渔业资源养护的制度安排、强化跨国界非法捕捞行为的联合打击与协同处置、建立跨境海洋生态系统协同保护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东盟蓝色廊道、协同推进海洋保护区和特别敏感海域的建设与跨境管理等建议。

法律界人士表示,《实施计划》的发布,标志着东盟蓝色经济治理从顶层框架设计进入全面制度落地的新阶段,为东盟成员国间海洋领域的政策协调、联合执法、司法协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也为中国-东盟在跨境海洋治理、检察协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领域深化合作搭建了新的对接平台。

《东盟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繁荣实施计划(2026-2030)》原文:

https://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6/01/ASEAN-Blue-Economy-Implementation-Plan-for-Sustainability-and-Prosperity_A4_080126.pdf

编译:李欣怡
责编:孙亚南

友情链接

Copyrights©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1703149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