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46个成员国外交部长于2026年5月15日在摩尔多瓦共和国首都基希讷乌召开的第 135 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年度部长理事会会议上正式通过《欧洲委员会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公约》(the Council of Europe Convention on laundering, search, seizure and confiscation of the proceeds from crime and on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即《华沙公约》(the “Warsaw Convention”)附加议定书。
当下犯罪组织运作日趋专业化、跨国化,且大量运用高新科技。为此,这份新条约对资产追缴的法律和制度体系进行革新升级,提升各国主管部门对可疑交易的监测、暂停处置能力,同时强化对各类犯罪所得资产(包括加密资产)的没收力度。
欧洲加码举措全力打击犯罪网络
欧洲委员会秘书长阿兰・贝尔塞表示:“民主安全依托于强有力的机构、公众信任与法治根基。而借助新兴技术自由流转的非法资金流,正不断侵蚀这些根基。本次议定书的出台,让各国拥有更有力的工具打击洗钱活动,瓦解犯罪网络,跨越地域与技术壁垒捍卫民主,并更好地保护金融犯罪受害者。”
《华沙公约》是打击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的重要国际文书。本次附加议定书在该公约实施二十余年的实践基础上,结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修订标准以及欧盟既有法规,对公约内容进行更新与强化。
新议定书如何遏制非法牟利行为?
议定书增设多项重要新机制:若一国法院认定涉案财物来源于犯罪活动,即便该资产与具体罪名无直接关联,相关部门也可对已定罪人员的全部此类资产予以没收。对于疑似犯罪所得的资产,法院在定罪前可依法作出先行没收的命令。第三方持有的涉案资产同样可被扣押、没收,同时议定书也为善意第三方设置了权益保障条款。
议定书要求各缔约方设立或指定资产追缴机构负责追查涉案资产,以及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妥善管理被冻结、扣押、没收的资产。此外,议定书还扩充金融情报机构的权限,允许其向更多机构,包括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调取数据,并拓宽该机构开展交易监测、暂停交易的适用场景。
各国主管部门可通过中央自动化系统及其他高效机制,快速调取金融机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留存的数据,重点获取账户持有人、加密资产所有者相关信息。
为深化国际协作,议定书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允许组建联合调查组,规范跨境合作流程,并对各国间的资产分享协议作出规定。缔约各方的资产追缴机构、资产管理机构之间需开展直接、强制协作,以此加快信息流转,迅速行动,对拟没收资产实施冻结与扣押。
保障受害者权益是该议定书的一大亮点。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即便没收裁定尚未最终生效,各国也可将已扣押资产归还给合法所有者,或向受害者提供赔偿。议定书同时鼓励各国将收缴的涉案资产用于社会公共事业,例如将从毒贩处查扣的资产投入戒毒康复中心建设。
该附加议定书将于2026年10月14日在斯特拉斯堡举办的网络犯罪大会上开放签署。议定书需获得五国批准方可生效,其中至少包含三个欧洲委员会成员国。
注:《欧洲委员会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公约》(CETS No.198)于2005年在华沙开放签署,是全球首部同时覆盖洗钱、恐怖主义融资预防与管控的国际公约。目前该公约共有39个缔约方,另有包括欧盟在内的5个签署方尚未完成批准程序。非欧洲委员会成员国也可申请加入该公约,公约缔约方大会负责监督条款落地执行情况。
编译:张书瑜
责编:于昕冉
Copyrights©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17031496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