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克莱恩斯欧洲环保协会承办的“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全球环境法治合作研讨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代表,巴西、比利时、越南、澳大利亚、瑞典、蒙古国、韩国、波兰等国家与国际组织、学术团体的国际专家代表,以及国内环境法学者百余人参加此次会议,围绕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与实施、各国环境法治实践以及国际合作经验等展开热烈研讨。
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涉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复杂性、敏感性日益凸显。当前,涉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正在探索阶段,处罚依据不充分、法律适用不规范以及后续监督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此类案件难度大、门槛高,要想维护好国家主权,同时还要尊重国际法秩序,对于司法执法实践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挑战。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维护国家的司法和行政主权是应有之义。有必要深入研究涉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外行政处罚体系、明确法律适用原则和加强后续检察跟踪监督,助力涉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乃根一文指出 “十五五” 规划为合作共赢核心的中国特色涉外法治指明方向。该法治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有坚实法律依据。文章强调可通过强化 “一带一路” 合作规划统筹与法治建设,以及借助自贸区提升战略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等,完善这一法治体系,为我国对外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筑牢保障。
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加快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2026年是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开局之年,为了帮助读者了解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相关内容,本刊约请法律专家分别从“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培养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涉外法治人才”、“健全完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三个方面进行讨论、研究,供读者参考。
2026 年 4 月 22 日,越南检察大学代表团在校长阮文阔带领下,赴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开展座谈交流。代表团参观了数字检察办案指挥中心,观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犯罪链条模型演示。双方围绕人权保障、司法公正、未检与公益诉讼工作等议题深入交流,并就数字检察、人才培养等展开研讨。此次交流进一步深化了中越检察领域互学互鉴,为两国检察务实合作与法治建设交流搭建了务实平台。
《联合国打击犯罪网络公约》将电子数据区分为用户数据、流量数据、内容数据,分别承载着不同的基本权利,对应着比例化的取证程序。然而,我国电子数据分类标准存在三重冲突,包括刑事实体法、程序法、领域法之间的规范冲突,便利办案活动、保护个人权利、维护国家安全之间的价值冲突,以及分类标准与分级标准、一元标准与多元标准、具体标准与抽象标准之间的要素冲突。对此,应当借鉴《联合国打击犯罪网络公约》的“三分法”,实现国内法的规范衔接。以用户数据、流量数据、内容数据作为电子数据的分类标准,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九章“其他规定”中增设电子数据的定义和分类;区分敏感个人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并以敏感性为要素,建构电子数据的分级标准;根据电子数据分类分级的不同情况,区分保全类侦查措施与取证类侦查措施、直接性侦查措施与间接性侦查措施、回溯性侦查措施与实时性侦查措施,优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协助义务,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虚拟货币因具备匿名性、去中心化及跨境流通便捷等特征,逐渐成为跨境洗钱犯罪的重要工具。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涉案资金链条跨境化、电子证据分散化趋势明显,给犯罪事实认定与证据审查带来较大挑战。在此背景下,有必要以案件办理实践为基础,围绕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模式展开分析电子证据的跨境属性,明确身份关联性与交易关联性两大核心证明要素,明确取证要点,并通过构建“境内取证为基础、跨境取证为补强”的证据收集模式,提升证据体系的完整性与稳定性。同时,应当规范单边取证与双边司法协助的适用边界,推动跨境取证请求的精准化与证据标准前置化,不断提升虚拟货币洗钱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助力在涉外司法实践中更好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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